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2021年第45家过会的企业。
汇隆新材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旭东、钱红飞。这是浙商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1月21日,浙商证券保荐的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汇隆新材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隆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沈顺华、朱国英直接持有公司4525.38万股,并通过其控制的华英汇、汇隆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962.62万股股权,合计控制公司6488.00万股股权,控股权比例为79.22%。
汇隆新材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7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汇隆新材拟募集资金3.90亿元,其中3.40亿元拟用于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平均单价及平均单位销售成本的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截至目前,平均单价、平均单位销售成本是否持续下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说明:(1)原液着色技术相对传统印染技术的优劣势;(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业务的成长性和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原液着色技术相对传统印染技术的劣势以及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业务应用领域的局限性,并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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